河北大唐国际迁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液氨招标(二次)公告
河北 2017-03-21
河北 2017-03-21
招标编号:CWEME-17DTGJJC-2J1004
招 标 人:河北大唐国际迁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所属地区:河北省
所属行业:能源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一、项目简介:
河北大唐国际迁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为1×220MW超高压、双抽凝汽式汽轮机组。为东方厂生产,型号:DG735/13.7-22。为一次中间再热超高压自然循环汽包炉,п型布置、单炉膛、平衡通风、固态排渣、燃烧器四角布置,切圆燃烧、采用三分仓回转式预热器、钢构架(双排柱),全钢构架、半露天布置,运转层以下炉侧耳房、炉前及本体范围内封闭,炉顶设大罩壳,炉底设风冷干式除渣机。
二、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液氨供货期为自签订合同起一年止,按照现场实际用量结算。需求总量约为500吨;要求供方月总供给能力不应低于80吨,供方要根据采购人的实际生产用量,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分批次的提供优质、合格的液氨产品,并安全的运抵采购人生产现场。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资质、资信、业绩及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要求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的合法经营证件(须提供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3提供至少1个2010年以来国内火电厂液氨供货业绩,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关用户证明,提供相关业绩联系人及合同首末页。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3.4具有安监局颁发的危险品经营许可证以及由交通部门颁发的化学危险品运输许可证(若委托运输的,需提供委托运输协议及运输单位的由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化学危险品运输许可证);驾驶员及押运员需具有由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书。
3.5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标段允许经销商、代理商和生产商投标,承担运输的单位须具有《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销商、代理商投标的,须具有本标段标的物的经营许可资质,营业范围包含标的物的经营。代理商还须具有生产商在有效期内的授权;经销商还须具有和生产商关联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合作框架协议)或具有相应经销能力、资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近年的供货业绩)。生产商、其相关联的经销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3月21日至2017年3月31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
招 标 人:河北大唐国际迁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所属地区:河北省
所属行业:能源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一、项目简介:
河北大唐国际迁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为1×220MW超高压、双抽凝汽式汽轮机组。为东方厂生产,型号:DG735/13.7-22。为一次中间再热超高压自然循环汽包炉,п型布置、单炉膛、平衡通风、固态排渣、燃烧器四角布置,切圆燃烧、采用三分仓回转式预热器、钢构架(双排柱),全钢构架、半露天布置,运转层以下炉侧耳房、炉前及本体范围内封闭,炉顶设大罩壳,炉底设风冷干式除渣机。
二、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液氨供货期为自签订合同起一年止,按照现场实际用量结算。需求总量约为500吨;要求供方月总供给能力不应低于80吨,供方要根据采购人的实际生产用量,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分批次的提供优质、合格的液氨产品,并安全的运抵采购人生产现场。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资质、资信、业绩及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要求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的合法经营证件(须提供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3提供至少1个2010年以来国内火电厂液氨供货业绩,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关用户证明,提供相关业绩联系人及合同首末页。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3.4具有安监局颁发的危险品经营许可证以及由交通部门颁发的化学危险品运输许可证(若委托运输的,需提供委托运输协议及运输单位的由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化学危险品运输许可证);驾驶员及押运员需具有由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书。
3.5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标段允许经销商、代理商和生产商投标,承担运输的单位须具有《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销商、代理商投标的,须具有本标段标的物的经营许可资质,营业范围包含标的物的经营。代理商还须具有生产商在有效期内的授权;经销商还须具有和生产商关联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合作框架协议)或具有相应经销能力、资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近年的供货业绩)。生产商、其相关联的经销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3月21日至2017年3月31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