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NBITC-20173102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新周污水处理厂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合同期限:
本次招标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贰年。第一年合同期内若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两年合同期满后,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经双方协商,可再续签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
(2)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提供副本复印件),且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在人民币300万元(含)以上;
(3)具有有效期内的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贰级(含)以上物业管理资质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具备相应的管理服务水平和管理经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2012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结果反馈)表结果为准)。投标人应在2017年4月 7日16:00前,将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均盖公章各一份)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公司(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投标人名称在查询期限内若有变更的,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原单位名称。逾期未提交的,将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2日到2017年4月6日16:00 。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