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广东分公司、广东售电公司保障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03-23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70501744
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1、国华广分保障服务项目;2、国华广售保障服务项目,该项目采用统招分签模式。工期要求:合同期限为一年,2017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 (2)公司经营范围必须包括物业管理、汽车租赁或车辆租赁。 (3)具备物业管理、车辆服务、绿化服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接待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4)投标人有不少于5辆的服务车辆(提供清册及证明资料)。 (5)投标人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6)经营状况良好,上一年度主营收入不低于700万元。企业资产总额不低于350万元,最新年度资产负债率小于90%(提供资产负债表)。有现金支付能力,最新年度经营现金流量大于0(提供现金流量表)。 (7)银行信誉良好,近三年获得过金融机构颁发的AA级证书以上或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合同信用良好,近三年获得过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荣誉称号。 (8)近三年(2014年至今)具有连续承接电力行业保障服务业绩(提供至少一个不低于600万元的服务合同或至少两个不低于300万元的服务合同)。 (9)组织机构完善,人员配置合理。 (10)近三年内未出现安全、质量、环境责任事故。 (11)近三年内经营信誉良好,无合同违约和合同纠纷事件发生。 (12)非神华集团、国华公司 “黑名单”数据库内承包商。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购标请于2017年03月23日 09时00分至2017年03月29日 16时30分购买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