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济宁高新区热电有限公司#1、2炉电除尘检修维护项目变更公告
华能济宁高新区热电有限公司#1、2炉电除尘检修维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并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供货范围
1.1项目概况
济宁热电厂1、2号2×30MW机组,配置2台济南锅炉厂生产的YG-170/9.8-M1型超高压、单汽包自然循环、固态排渣、循环流化床锅炉。#1、2炉各配置一台静电除尘器,为四电场设计。
1.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范围包括#1、2炉电除尘例检及消缺维护。
1.3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本次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日起一年内有效。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的生产商或供应商。
2.2有关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等。
2.3投标方在30MW机组及以上具有类似业绩,提供近三年业绩(合同扫描件)。
2.4投标商要具有承担本标的能力。
2.5投标人必须满足24小时服务。
2.6商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财务状况良好,诚信状况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7未发生过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8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投标人不得与组织人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10不属于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等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3月26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止(北京时间), 登录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业绩表及业绩证明(合同等)、以及公告第2项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4.投标文件的提交
4.1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投标模块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申请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2递交时间截止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电子招投标模块上点击启动开标按钮,各投标申请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4.3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