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嘉陵江磁井段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凤凰山隧道)招标公告
重庆 2017-03-27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凤凰山隧道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高家花园至磁器口。
2.2 项目概况:
本次项目范围为 重庆市嘉陵江磁井段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高家花园至磁器口段)第四分段凤凰山隧道段,包括凤凰山隧道和匝道F隧道。
凤凰山隧道道路等级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40Km/h,双向四车道,为国道212与滨江路东西向衔接重要通道,本次设计长597.93m,标准路幅宽26m,下穿高家花园连接道,最后与现状滨江路平交。最小圆曲线半径为30m,最小缓和曲线长度为40m。本次实施范围为K0+860~K1+240。
匝道 F 线道路等级匝道,设计速度 30Km/h ,单向单车道,总长 321.628m ,标准路幅宽 7.5m ,匝道 F 线于沙滨路主线分出,下穿截污干管后并入凤凰山隧道。最小圆曲线半径为 65m ,最小缓和曲线长度为 40m ,本次实施范围为 K0+340~ K0+766.515 ;
2.3招标范围 : 包括隧道工程、排风、道路工程、结构工程、排水、照明、暖通工程等工程。具体以施工图及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总工期为:550 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特别强调:从2015年3月1日起,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精神执行。自《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施行之日至2016年6月30日为过渡期。
3.2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肆级及以上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