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BJJYHCDL20170328
1、招标条件
本(批)已由相应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海城市中心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海城市中心医院。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2017海城市中心医院电力工程公开招标的项目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2017年海城市中心医院电力工程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相应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的能力。
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资质;要求三年内无安全生产事故、一年内无质量事故、具备五年内相关工程业绩。
3.1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需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⑴必须具有完成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⑵完成过与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
⑶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⑷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⑸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⑹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⑻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⑽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投标。
3.2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相应的专用资格要求
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2.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3具有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3.2.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1日每天08:30至1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