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粤桂热电循环糖厂搬迁技改项目(第二批)子包3:列管式加热器制作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粤桂热电循环糖厂搬迁技改项目(第二批)子包3:列管式加热器制作。
2、招标内容:本项目拟建于广西贵港市中心城区东侧,粤桂(贵港)热电循环经济产业园内,距离贵港市中心城区约17公里,距离贵梧高速贵港东出口约2公里,距离郁江贵港港约10公里。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日处理12000吨原料蔗制糖生产线(亚硫酸法)、热电站、成品暂储仓及其它所有的辅助工程。二期建设:800吨/日精制糖生产线及成品糖仓、原糖仓等。一期工程预期2018年11月竣工投产。本次招标为一期工程项目招标。
投标人负责提供列管式加热器共14套(其中600㎡列管式加热器8套、300㎡列管式加热器2套、120㎡列管式加热器4套。本次招标相关服务内容为招标文件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深化设计、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税费、设备至招标人现场指定位置的运输、保险、装卸、安装配合、调试、检验、验收、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保障在内的相关服务(进口货物还包括增值税、关税、出入境报关、境内外运输、商检、保管和伴随服务等所有进口环节的所有费用和服务)。
本项目不含安装及保温工程、不含土建基础工程。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投标人必须对该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3、交货地点:广西贵港市港北区武乐镇,贵梧高速贵港东出口一级引线南侧(3Km),粤桂(贵港)热电循环经济产业园内糖厂搬迁技改项目建设现场。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18年4月1日前交货。
二、 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持有“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必须是投标设备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或办事处投标;
3、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
4、业绩要求:201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个有效加热面积400㎡或以上列管式加热器项目业绩,并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文件(须注明业主名称、规模、使用时间、设备的规格/型号和业主的联系方式)。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联公司、技术合作方、技术转让方或技术支持方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3月3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