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廊坊市广阳区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廊坊市广阳区建设局2017年度“气代煤”燃气炉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廊坊市广阳区建设局2017年度“气代煤”燃气炉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BTD-17036LF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廊坊市广阳区建设局2017年度“气代煤”燃气炉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燃气具销售、安装及维修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投标人须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6、税收证明:缴纳近1年至少3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新成立3个月内的公司除外); 7、生产厂家具备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和能效检验报告(20kw); 8、生产厂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燃烧器具安全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9、生产厂家具备质监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热水器); 10、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票据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12、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承诺书;同一品牌的生产厂家及供应商,不能同时参与此项目,以报名时间先后为准确定有效投标单位。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需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包括三证合一证书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票据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3、投标人须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6、税收证明:缴纳近1年至少3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新成立3个月内的公司除外);7、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 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3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3月28日 08:30 至 2017年04月0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