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城工程配电箱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新疆 2017-03-23
1. 招标条件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现对该工程的配电箱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上海商城工程配电箱设备采购
2.2 建设地址:石河子市50号小区
2.3 建筑规模: 具体数量、内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 结构类型:
2.5 工程投资额:万元
2.6 设备供货期:按甲方要求进场。
2.7 本工程招标共分 一 个标段。
2.7.1本次招标的范围如下:上海商城工程配电箱设备采购、运输、指导安装、配合调试和服务等所有工作内容。(具体招标内容及范围均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备配电箱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其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的经营范围内,且具有独立的、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资格,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C认证证书、检验报告、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投标能力。
3.2本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含15家)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单位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C认证证书、检验报告、近三年疆内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三项);以上证件均需携带装订复印件三份(复印件需清楚、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4. 评标办法 设备、材料采购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3日至2017 年3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 时至13:30 时,下午16:00 时至1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