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贵州天然气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贵州省大方县煤层气(煤矿瓦斯)开采示范工程的PE管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招标。该项目已批准建设。现邀请国内合格竞标人(以下简称“竞标人”)参加本项目竞标。
1、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PCZH2017ZB—27
项目名称:贵州省大方县煤层气(煤矿瓦斯)开采示范工程的PE管物资采购项目
2、项目概述、采购范围及规范标准
(1)项目概述:贵州省大方县煤层气(煤矿瓦斯)开采示范工程先导试验地面工程位于贵州省黔北煤田,行政区域隶属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气田规划建设 CNG、集输站合建站一座。CNG 站设计处理能力4.5×104 Nm 3/d,最大处理能力5×10 4 Nm 3 /d。集输站建设集输能力40×104 Nm3 /d。 本工程实施内容为新建羊场区北采气干线,线路全长 7.25km,设计压力 0.48MPa,阀门管件设计压力 1.6MPa。本项目为对PE管进行采购。
(2)货物要求:本国合法生产商提供的PE100级SDR11系列下表所列规格的燃气专用聚乙烯(PE)管材。并提供施工机具、人员培训、协助安装、控制焊接施工质量等。
序号 材料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单位 数量 生产标准
1 燃气专用聚乙烯
(采用进口原料,品级与市场认知度不低于北欧化工) DN180*16.4 SDR11 PE100 米 8000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15558.1《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1部分:管材》、GB15558.2《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2部分:管件》,及《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2008)中的要求
2 DN110*10 SDR11 PE100 米 1000
(3)货物须满足的规范、标准
管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15558.1《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1部分:管材》及《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2008)中的要求。
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按需供货,收到买方通知7个工作日内。
4、交货地点:招标人在贵州地区指定的供货地点。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竞标人资格要求
6.1 竞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制造商;
6.2 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认证品种范围须包含招标货物;
6.3 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4 所供材料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6.5 必须具有一定规模的成熟生产能力,近三年具有成功的供货经历;
6.6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不曾有任何合同违约行为;
6.7 本次磋商不接受代理商参加、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7年03月28日至2017年04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