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其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2017年第一批次集中采购前期项目服务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条件
1.项目概况: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2017年第一批次集中采购前期项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企业自有资金;
3.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二、采购内容:
1.采购项目编号:XHTC-FW-2017-0074 / CJ-2017-1;
2.采购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2017年第一批次集中采购前期项目服务;
3.项目实施地点:详见附件1;
4.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5.预算资金:总计334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的通用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经营许可范围应与本项目采购产品内容相符,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2)应具有所投相应项目建设、维护、服务业绩,近三年内参加投标未出现过任何安全问题,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
(3)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履行本项目合同,具有一年及以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财务审计报告;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力资源;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在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7)没有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不良行为暂停投标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名单;
(8)投标人代表、签约代表必须为投标企业职工;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具备的专业资格要求:
56、89标段(规划选址):投标人须具投标人须具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乙级及以上资质。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竞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四、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