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CBL_20170328_33146479
开标时间:2017-04-27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汝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一、招标条件
汝州市城东片区吴洼城中村改造安置区基建用电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受汝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汝州市城东片区吴洼城中村改造安置区基建用电工程;
2.2招标编号
2.3资金来源:融资资金;
2.4建设地点:汝州市新207国道以东,朝阳路以南;
2.5主要建设内容:高压电源引入,变压器及低压配电柜安装工程。
2.6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2.7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具有国家电力监察委员会颁发的电力设施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四级及以上许可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任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未交工或正在施工的项目经理不允许报名,若报名的项目经理不符合该条要求而参加报名,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5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电力工程施工业绩(合同额200万以上,以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中标公示为准);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3.7企业近三年(2013、2014、2015)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从成立年份算起,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8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
3.9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连续近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现场查验),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一经报名不允许更换,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10满足业主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11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取消报名资格。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4.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于2017年3 月 28 日至2017年 4 月 1 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