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成都工厂更新改造项目轮胎平台设备已批准采购,招标人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2、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成都工厂更新改造项目轮胎平台设备采购。
2.2招标范围:轮胎平台1套,本次改造为交钥匙工程,供方负责整体项目的基建、工艺方案、工艺装配等方面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伴产等全部服务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装备到需方厂内。
2.4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2.5运输方式:汽运,运输费、保险费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投标人须有投标产品的设计、制造、开发、供应、安装和售后服务能力、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格: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和规范,并通过通行的质量体系认证。
(3)投标人近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设备生产、改造的相关业绩(投标时应附有供货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其它证明文件复印件,用以说明具备所投标相关的同类设备改造、调试能力、技术支持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及经销商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投标报名
请于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