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包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包头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以下简称“项目”)已批准建设,审批编号分别为:内发改铁路字[2016]1639号、内发改铁路字[2016]1640号,招标人为包头市地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投资,资金来源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包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一期工程施工图审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工程概况
1号线起于包钢,沿钢铁大街、建设路、巴彦塔拉大街、南门外大街敷设,下穿包头东站,止于二里半机场,线路全长26.855公里,沿线设车站22座。总投资约207.23亿元。
2号线一期起于沼潭站南,沿阿尔丁大街敷设,止于包环线,线路全长14.85公里,沿线设车站11座。总投资约109.20亿元。
2.3招标范围
包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一期工程(包含出入场线、停车场、车辆段、主变电所、轨道交通控制中心、勘察报告及地铁与管廊交接处相关图纸审查等)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和施工配合等阶段的图纸审查等全部工作。
2.4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开通试运营后1年。
2.5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两个标段,分别是:
标段一:包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施工图审查(含轨道交通控制中心、出入场线、车辆段、停车场、主变电所、勘察报告及地铁与管廊交接处相关图纸审查等)
标段二:包头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施工图审查(包含出入场线、车辆段、停车场、主变电所、勘察报告及地铁与管廊交接处相关图纸审查等)
2.6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3.2投标人应具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一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轨道交通),且证书合法有效;
3.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担任过城市(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图审查项目负责人并具有五年及以上类似项目工作经验;(类似项目是指城市(城际)轨道交通施工图审查项目。)
3.4 近五年具有城市(城际)轨道交通施工图审查的相关工程业绩(近五年是指2012年1月1日起至今);(不包含分包以及联合体成员的工程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7 年3月29日至 2017 年4月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