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中心城区主要道路沿街建筑景观亮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万维互联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工程计划投资300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胜区中心城区主要道路沿街建筑景观亮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2.2建设地点:鄂尔多斯;
2.3招标内容:
(1)东胜区中心城区:包括区政府,迎宾路、团结路、体育街、鄂托克街四条道路环绕范围内楼体建筑;沙日乌素路从鄂托克西街到鄂尔多斯西街范围内楼体建筑。
(2)东南西北四个主要入口节点:西入口节点(西入口大型城市雕塑/青铜博物馆);南入口节点(东康快速立交桥);东入口节点(气象塔及气象公园);北入口节点(苏力德城市雕塑及金三角)。
(3)主要街道所有道路沿街建筑:鄂托克西街、鄂尔多斯西街、伊金霍洛街、天骄路、迎宾路、团结路、达拉特北路。
(4)重要建筑: 东胜体育中心、图书馆、东胜购物中心商圈、王府井、万家惠、鄂尔多斯广场及科技馆、皇冠假日酒店、天骄大酒店、汽车南站及周边建筑。
(5)道路护坡:东康线、西线沙雕护坡勾边,德力西护坡。
以上建筑的整体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深化设计及施工图纸),天骄路、迎宾路、鄂托克西街沿街建筑及东、南、西、北四大出入口建筑的施工。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企业资质要求 工期 合同估算价(万元)
ZCXMGL-2017-001 东胜区中心城区主要道路沿街建筑景观亮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 [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并且[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2017年6月30日前完工 3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①+②:
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② 建筑行业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查验原件);
注:(1)根据《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154号)文件规定,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需提供载有二维码新版资质证书。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6]462号)规定,投标人不需提供资质证书原件,但务必在投标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复印件,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
(2)当同一投标人同时具备本条①+②资质时,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原件或近期有效的
3.4业绩要求 1、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承揽过至少2项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设计业绩(不限规模、不限合同价)(提供合同原件);
2、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承揽过至少3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原件)
3.5信誉要求
(1)近三年(2014年-至今)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过程中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和限制投标等不良行为的记录,无履约不良、被投诉等不良现象(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6财务要求 近年(2014 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和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014年后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和承诺书)。
3.7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多于二家),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任何单位只能参与一个联合体的投标。联合体进行投标注意: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3月28日至2017年04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