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银川生物科技园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己由贺兰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局以宁(贺)发改备案【2016】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蓝星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环保专项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贺兰县洪广镇
2.2招标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设计及施工投标人须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2011-2015)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报名人应提交县级以上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外地投标企业需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3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4本次设计及施工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其中具备设计资质的成员应是投标项目的牵头人;(3)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含2家)。
注:1)以上资格条件不符合的投标单位,投标时投标文件拒收。
2)各投标单位应每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网站更新内容。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