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资格预审公告(网上资格预审)
1. 苏州市吴江滨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 东太湖大酒店二期工程 已经 苏州市吴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吴发改行核发[2016]41号 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无)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有资金,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资格预审。
(一)资格预审合格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见上表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附有共同投标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