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代理组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平面年单媒体广告合作项目招标工作。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平面年单媒体广告合作项目(招标编号:JITC-1705WX0427;交通银行编号:20170032)
二、项目内容
招标人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2017年平面年单媒体广告合作公司进行选择。具体内容为: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财经》、《中国金融》杂志发刊,以及平面媒体策略制定,竞争对手媒体投放分析,媒介投放排期制定、执行、监测、策略谈判、协助发布宣传文章、负面报道相应之危机及公关处理、日常工作交流及增值服务事宜
服务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采购资源使用完毕为止。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不包括境外独资、境外合资或控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投标人须为国际4A会员或中国4A会员。
3)投标人2016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00万元(须提供第三方审计报告)
4)投标人须具有《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财经》和《中国金融》的代理资质。
5)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有为世界500强企业或中国500强企业实施平面媒体服务的经验(世界500强企业以美国《财富》杂志最新发布数据为准,中国500强企业以中国企业联合会最新发布的数据为准)。
6)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7)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8)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9)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一包中同时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发售时间:从即日起至2017年3月22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