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北京市昌平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爱上昌平微信、微博推广、网站运营维护及新媒体联盟宣传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爱上昌平微信、微博推广、网站运营维护及新媒体联盟宣传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十一、 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⑷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需提供检察-院开具的近三年的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3、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及“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2012】75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4、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近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个人及联合体报名。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3月28日 09:00 至 2017年04月0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