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张家港市老年活动中心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物业管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
二、简要说明
1、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市老年活动中心申请购置的物业管理项目。具体要求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2、本次招标投标报价不高于采购预算为有效投标报价。超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不包括其他类型的企业);
2、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信息
报名时间:自该公告上网之时起至2017年04月01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