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金沙江乌东德、白鹤滩水电站工程声像资料数字化综合服务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三峡出版传媒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授权,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简称“三峡集团”)负责金沙江下游溪洛渡、向家坝、乌东德、白鹤滩四座世界级巨型梯级水电站的开发建设与运营。其中,溪洛渡、向家坝水电站已建成运行;乌东德水电站设计装机容量1020万千瓦,已于2015年12月通过国家核准并全面进入主体工程施工阶段;白鹤滩水电站设计装机容量1600万千瓦,目前正在进行各项前期工作。预计到2020年,乌东德、白鹤滩两个电站将陆续建成投产。
招标人中国三峡出版传媒有限公司为三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负责三峡集团金沙江水电站工程文化宣传综合服务相关业务实施工作,为本项目合同主体。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围绕三峡集团金沙江水电开发,协助招标人开展乌东德、白鹤滩水电站工程声像资料拍摄、编辑工作;同步开展乌东德、白鹤滩水电站工程图片和影视资料采集、整理和归档存储工作,建设工程数字化声像资料数据库。
根据项目实施需要,投标人须安排6名人员常驻乌东德、白鹤滩工地(其中乌东德水电站3人,白鹤滩水电站3人),随同招标人现场项目部开展相关业务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协助招标人开展水电站工程声像资料拍摄、编辑工作;
(2)对招标人已形成的水电工程声像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存储,并提供相应的设备(与声像资料收集、整理与归档存储相关设备由投标人提供,声像资料拍摄、编辑设备由招标人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包括投标人拥有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化声像档案综合管理系统平台);
(3)协助招标人开展水电站工程声像资料业务相关管理规范和标准制订工作;
(4)协助招标人开展与委托业务事项相关的其他工作。
2.3服务期限
2017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共44个月(实际开始时间、终止时间以招标人正式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法人地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2)业绩要求: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类似声像资料拍摄、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业绩;
(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和期限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8时30分至2017年4月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