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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国际事业武汉有限公司玻璃钢制品生产用191系列不饱和树脂框架协议191系列不饱和树脂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4-01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受中石化国际事业武汉有限公司委托,对玻璃钢制品生产用191系列不饱和树脂框架协议 所需191系列不饱和树脂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

 受中石化国际事业武汉有限公司委托,对玻璃钢制品生产用191系列不饱和树脂框架协议 所需191系列不饱和树脂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170425-0801-342-B1
2.项目内容:玻璃钢制品生产用191系列不饱和树脂框架协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1 其他无机化学品 300.0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6.1 投标人须为生产商(制造商),经营范围须覆盖标的物。
6.2 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标的物检测合格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要求中的性能指标
6.3 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标的物供货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发票等
6.4 投标人须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并提供委托运输单位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03月31日09时至2017年04月14日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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