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福建省南平市公路局〕 委托, 对 〔南平市公路局巡查检测车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欢迎 国内 合格 的 投标 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
一 、 招标编号: 宏茂闽招字〔2017〕南第003号
二 、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 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售后服务的境内 供货商或 生产商,且营业执照中相应的经营范围;
⑵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⑶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⑷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⑸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⑹ 投标人所投的检测车必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并提供公告目录或公告页,汽车载体满足国V排放标准。
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四、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2017 年 3 月 31 日至 2017 年 4 月 7 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