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业主为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采购人为: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14号线24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钢材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中交隧道局上海轨道交通14号线24标段铜川路站位于铜川路与大渡河路交叉口之间,是 14、15 号线T型换乘站,共有6个出入口和4组风亭。
2.2招标内容:
钢材:GC-01包件19340吨;采购物资详细情况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要求: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 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需具备钢材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
3.3 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亿元。钢材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400万人民币以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具有1000万人民币(含1000万人民币)以上的流动资金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须提供最近两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钢筋需符合本工程技术要求和《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园钢筋》(GB 1499.1-2008)和《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2007)的规定;冷轧带肋钢筋应满足《钢筋混凝土用钢第3部分:钢筋焊接网》(GB/T 1499.3-2010)的要求;型钢钢架、槽钢、热轧无缝钢管、钢板需符合本工程技术要求和《热轧型钢》(GB/T 706-2008)、《热轧H型钢和部分T型钢》(GB/T 11263-2010)、《热轧槽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 707-88)、《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 8163-2008)、《碳素结构钢》(GB/T 700-2006)、《桥梁用结构钢》(GB/T 714-2000)等相关国家标准中全部技术要求;
3.5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重点工程、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或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提供所投标物资(产品)的供货业绩(投标人必须为中标人,不含分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同时提供良好供货业绩证明(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销售合同及相应的结算凭证作为证明材料)。
3.6 履约信用要求:良好
3.7 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出切实可行的供应、运输方案及跨地域组织调配资源的措施。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每个投标人可以参与多个包件投标,最多可中标2个包件,投标人承诺用所在中标包件里最低的投标报价(同型号物资)签订所中标包件的供应合同,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11 近两年内在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低价中标申请调价、不能保证现场供应、供应不合格产品、拒绝签订或无法最终履行合同、提起任何法律诉讼、诉前保全等情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人于2017年3月30日至2017年4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