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大随至汉十段已列入《湖北省省道网规划纲要(2011-2030年)》,并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湖北省人民政府以《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段和麻城至竹溪高速公路大悟段等2条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复函》(鄂政办函[2014]37)批准本项目采用BOT(基础设施特许权)+EPC(投资、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招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投资人。本项目招标人为孝感市人民政府(随州市人民政府就本项目随州市境内路段投资人委托孝感市人民政府作为招标人进行招标),现对本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按工可研究报告送审稿编制,仅供参考,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大随至汉十段项目起点位于随州市广水市杨寨镇以东邓店村,与麻竹高速公路交叉设置杨寨东枢纽互通,终点位于孝感市安陆南城闭刘村,对接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南段安陆南枢纽互通起点接孝感南段安陆南枢纽互通起点。途径随州市广水市及孝感市孝昌县、安陆市、云梦县等4个县市。项目推荐方案路线主线全长45.817km,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m。
本项目建设规模还包括太平互通所需连接的王店至太平连接线,里程8.657km,采用双车到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m。
本项目总投资额及建设工期:推荐方案投资估算总金额(含连接线)约为28.32亿元;拟定建设总工期为36个月。(以上内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终批复的为准)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大随至汉十段项目投资人(采用BOT(基础设施特许权)+EPC(投资、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招标))。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依法无偿移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独立投标或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的法人资格、财务状况、投融资能力、商业信誉、资质、业绩、设备、联合体施工成员资质及业绩等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均被否决。
3.3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4名,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作为项目公司的控股方(联合体牵头人出资额占项目公司资本总额应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一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项目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百分之五十一),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联合体协议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 3 月 30日上午8点30分至2017年 4 月 6 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