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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交通运输局乐昌市交通运输局2017-2019年度工程勘察、工程检测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4-02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受 乐昌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 乐昌市交通运输局2017-2019年度工程勘察、工程检测、工程监理、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招标代

 受 乐昌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 乐昌市交通运输局2017-2019年度工程勘察、工程检测、工程监理、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单位资格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281-201703-105501-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乐昌市交通运输局2017-2019年度工程勘察、工程检测、工程监理、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单位资格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000,000
四、采购数量:30家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组号 采购内容 入围数量 服务期限
包组一 ◆工程勘察服务单位 5家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采取1+1+1模式签订合同。
包组二 ◆工程检测服务单位 5家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采取1+1+1模式签订合同。
包组三 ◆工程监理服务单位 5家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采取1+1+1模式签订合同。
包组四 ◆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5家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采取1+1+1模式签订合同。
包组五 ◆工程设计服务单位 5家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采取1+1+1模式签订合同。
包组六 ◆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单位 5家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采取1+1+1模式签订合同。
注: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2、开标时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为无效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适用于包组一)
2.2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以上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适用于包组二)。
2.3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适用于包组三)。
2.4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公路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适用于包组四)。
2.5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中的其中一项: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2)公路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3)公路行业(公路)设计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适用于包组五)。
2.6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证书或乙级(含暂定级)以上资质证书(适用于包组六)。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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