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铁宁和城际车站、宁高城际禄高段车站、宁高城际禄溧段车站、高淳车辆基地、溧水车辆基地安全员项目已获批准立项,资金将用于本项目合同项下的合理支付。受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南京地铁宁和城际车站、宁高城际禄高段车站、宁高城际禄溧段车站、高淳车辆基地、溧水车辆基地安全员项目(招标编号:YYZ2017-0015)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将进行资格预审,招标人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独立法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的资格进行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申请人才能参加正式投标。
现将资格预审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
根据地铁车站、车辆基地配置需求预计配置安全员374人。
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标段划分情况:总共2个标段
2、标段名称:
一标段:(标段编号:YYZ2017-0015/01)宁和城际车站安全员委外
二标段:(标段编号:YYZ2017-0015/02)宁高城际禄高段车站、宁高城际禄溧段车站、高淳车辆基地、溧水车辆基地安全员委外
4.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要求:
1、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本次招标服务;(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汇率以申请文件接收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
(3)资质要求:
申请人须提供各省级(直辖市)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许可证证书原件)
2、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原件)
3、业绩要求:申请人须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安保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不能体现合同总价的框架合同须提供支付证明或业主证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且每份合同须提供三张及以上2017年1月1日以前开具的结算发票复印件(开票日期须在合同期内);
4、其他要求:
5.1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单位介绍信(或单位授权函)和经办人身份证。未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招标人拒绝接受其申请文件。
5.2 获取时间:自2017年3月30日起至2017年4月5日止, 每天9:00-11:0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