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武警吉林省总队车辆定点维修项目,招标人为武警吉林省总队后勤部采购中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2.1 招标名称:武警吉林省总队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2.2服务范围:能够承接总队奥迪、途锐、丰田、奔腾、三菱等以及特种车辆底盘的大、中、小修及各级维修保养,道路救援,随队保障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
2.3 分标段:
一标段:一类资质定点维修单位;
二标段:二类资质定点维修单位;
2.4服务期限:一年(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5服务要求: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提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年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①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经营场所必须为定点维修单位所在区域内长期固定场所或承租日期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日以后(必须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合同有效复印件);②参与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及其具备相应专业技能的证明材料或用工合同等)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一标段:投标人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为一类汽车维修资质,并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
二标段:投标人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为二类汽车维修资质,并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3月30日至 2017年4月6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30时至 15:30 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