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雁鸣湖环湖路三期、雁鸣湖跨湖桥、示范水区系治理等道路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
招标编码:CBL_20170401_33333407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郑州雁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郑州雁鸣湖环湖路三期、雁鸣湖跨湖桥、示范水区系治理等道路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郑州雁鸣湖环湖路三期、雁鸣湖跨湖桥、示范区水系治理等道路监理项目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雁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郑州雁鸣湖环湖路三期、雁鸣湖跨湖桥、示范区水系治理等道路监理项目;
1.2建设地点:郑州雁鸣湖示范区;
1.3招标范围:本项目环湖路三期、雁鸣湖跨桥、示范区水系治理、利秀路、静泊路、海泽路施工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监理(包括安全、文明施工);
1.4工期控制要求:24个月;
1.5质量控制要求:合格;
1.6安全控制目标:不发生安全事故;
1.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5个监理标段。
第一标段:环湖路三期施工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监理;
第二标段:雁鸣湖跨湖桥施工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监理;
第三标段:示范区水系治理施工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监理;
第四标段:利秀路施工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监理;
第五标段:静泊路、海泽路施工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监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2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四标段、第五标段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它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与本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2.3第三标段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甲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它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与本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2.4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企业2013年01月01日以来二个类似项目业绩(其中企业业绩和拟派项目总监业绩各一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
2.6信誉要求:
2.6.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2.6.2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2.7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针对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需要有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2.8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过的完整的财务报告(限定为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
2.9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截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2.10各投标人可投报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如在两个及以上标段同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以标段先后顺序确定中标标段,先中为准,自动放弃其它标段中标资格;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采用资格后审;
三、报名需提供下列资料:
3.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
3.4拟派项目总监本人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到场报名;
3.5投标人提供2016年9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企业完税凭证及社保缴纳凭证;
3.6 按2.5条款要求提供业绩的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
3.7 按2.6条款要求提供信誉承诺原件;
3.8 企业近三年财务报告;
3.9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7年04月01 日至2017年04月10日(法定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 04 月 27 日上午09点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