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详细信息 | |||||||||||||||||||||||||||||||
项目名称 | 粉煤灰 | ||||||||||||||||||||||||||||||
项目编号 | 登陆后可见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物资登陆后可见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种类及规模:1 本项目概况:登陆后可见受**油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油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年粉煤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为带量招标,确定中标厂家和价格,确定中标数量(需求明细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2 中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止。 3 交货期:****年4月-11月(每月交货数量按招标人计划执行)。 4 交货地点:****吨粉煤灰(其中粉煤灰1级****吨,粉煤灰2级****吨)汽运至**油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各分厂厂区原料罐内 (交货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发生量按招标人计划执行)。 使用功能:登陆后可见 技术标准:登陆后可见 质量要求:登陆后可见 服务:登陆后可见 项目进展情况:本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 1.1、投标人必须是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招标货物的生产企业; 1.2、投标人必须具有经国家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的登陆后可见标货物的质量检验报告; 1.3、有意向的投标人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当天与招标人联系(联系人:王志刚,电 话:579登陆后可见),同时提供详细厂址。招标人(**油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部门、纪检部门、生产部门等相关人员)到投标人的生产场所实地考察。招标人将按照《粉煤灰(生产厂家)采购招标考察项目明细表》确认其是是否具有履约能力。证明投标人确实具有履约能力后,招标人出具合格供应商证明,投标人须将合格供应商证明制作到投标文件中并将合格供应商证明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审核。如潜在投标人未与招标人联系或未提供厂址、厂址不详细、购买招标文件名称与生产厂名不符,均不具备投标资格。 2投标人如为经销商: 2.1、投标人必须是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招标货物的经销商; 2.2、投标人必须提供招标货物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的销售许可协议; 2.3、投标人必须提供与授权其经销的生产企业签订的登陆后可见煤灰供货合同; 2.4、投标人必须具有授权其经销的生产企业经国家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的登陆后可见标货物的质量检验报告; 2.5、有意向的投标人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当天与招标人联系(联系人:王志刚,电 话:579登陆后可见),同时提供授权其经销的生产厂家的详细厂址。招标人(**油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部门、纪检部门、生产部门等相关人员)到投标人提供的厂所实地考察。招标人将按照《粉煤灰(授权其经销的生产厂家)采购招标考察项目明细表》确认其生产能力符合要求。证明投标人具有履约能力后,招标人出具合格供应商证明,投标人须将合格供应商证明制作到投标文件中并将合格供应商证明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审核。如潜在投标人未与招标人联系或未提供厂址、厂址不详细,均不具备投标资格; 2.6、投标人必须提供授权其经销的生产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影印件; 3、生产企业只能授权唯一经销商参加本次,生产企业和其授权的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本; 4、不接受被相关管理部门处罚,取消其参加**油田投标资格的供应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登陆后可见8: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04-07 16:00:00.0 |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3月31日至****年4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在**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1号物资大厦(西宾桥西南侧)二楼北厅招标文件发售室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2.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代表购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登陆后可见)。 2.3投标人购买信息登记表电子版(格式登陆后可见),并以U盘方式提供excel****格式本电子表格以便录入购买信息。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登陆后可见9:00:00.0 | |||||||||||||||||||||||||||||||
1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年4月25日09时00分(**时间,24小时制)之前递交到**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1号物资大厦(西宾桥西南侧)东辅楼一楼开标室,方式为现场送达,逾期投标将被拒绝。 2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电汇形式向登陆后可见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登陆后可见,银行账号:****,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关于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咨询电话:****-****)。 3 投标人中标后,中标人须以电汇形式向**油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交纳2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 ,以招标文件为准。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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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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