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数 量 |
YARJ-2017-01 |
2017年5月--2018年4月生石灰粉采购 |
2017年5月1日至4月30日脱硫系统用生石灰粉供应(详见招标文件) |
约5万吨;为实现保供安全,本次招标选定两家供应商,每家合同供应量约2.5万吨。 |
四、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资金
五、工程概况和厂址概况
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永安市尼葛开发区,距市中心约5km,交通方便。
公司现有2台300MW循环流化床燃煤发电、供热机组。2014年开始进行脱硫系统改造,采用半干法烟气脱硫技术,工程于2015年竣工投产。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以下各条证明投标人具有下述能力、资质及业绩的资格审查资料,单独装封,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2、投标人如是生产企业,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证明文件;
3、投标人如是代理经销商,其经营范围须具备销售生石灰的资格和生产企业的唯一授权经销许可(授权方和被授权方不得重复投标);
4、能组织长期稳定的货源,具备运输、销售3万吨/年以上生石灰的能力;
5、有三年以上火电厂或类似工业企业生石灰的供货业绩;
6、在承接类似于本项目的相关业务中,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安全、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没有产生严重后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近三年所供生石灰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具备以下任何一项条件都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2、联合体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年内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因产品问题而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5、投标人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七、投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时间:2017年4月10日至4月16日17:00时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18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持单位介绍信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报名资料提供复印件,原件需报名时随身携带以备查验):
(1)《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投标报名申请书》(见附表);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留盖鲜章复印件;
(3)投标人资质证书(包括代理商的授权委托代理证明)副本原件,留盖鲜章复印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5)领取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留盖鲜章复印件。
2、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开标截止时,未电汇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九、招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日期(即开标时间):2017年4月30日下午17:00时,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具体电话另行通知。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