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绿化养护服务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 2017-04-10
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70302331
2. 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负责厂前区(包括锦圆广场)、厂区、办公区、检修公寓区域、厂内公寓区域、后勤基地等区域的草坪、乔木、花灌木等所有植物的维护保养以及绿化喷灌系统的使用和维护(含绿化养护、滴灌维护、人工灌溉、绿化管网维护维修、绿化机械修理、绿化垃圾外运处置、养护区域内保持环境干净整洁)。
服务期:合同周期为三年(36个月)(2017年5月6日-2020年5月5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近3年(2014-2016年 )三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在壹佰万以上的绿化养护服务业绩;每个业绩中维护保养队伍人数不少于18人;且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中至少有一项为黄土高原或内蒙古高原,且多年平均降雨量在450mm之内地区绿化养护业绩;提供业绩合同、业主评价报告及联系方式,人数未在合同中体现的可在业主评价报告中证明。
4)投标人须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服务三年以上的绿化养护业绩;提供业绩合同、业主评价报告及联系方式。
5)投标人为本项目所配备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具有近三年(2014-2016年)绿化养护业绩两项以上;提供业绩合同、业主评价报告及联系方式,未在合同中体现的可在业主评价报告中证明。
3.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经营信誉良好,没有负面纪录、不良社会报道及法律纠纷,无合同违约诉讼败诉事件发生,在锦能公司、国华公司及其它企业无不诚信事件;
3.3不接受国华公司“黑名单”数据库内承包商投标;不接受神华集团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数据库内承包商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1日至2017年4月17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