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时,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不少于人民币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9.2本项目报名时须上传到系统的材料如下:
9.2.1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须为登陆后可见(含)及以上)、税登陆后可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9.2.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9.2.3注册会计师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9.2.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扫描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9.3请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公诚招标”(微信号gcbidding),选择“微信报名”来完成项目的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购买,详细操作可见《附件7:登陆后可见
微信报名所需上传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单位介绍登陆后可见
(3)移动采购与招标系统报名截图
9.4微信公众号“公诚招标”(微信号gc登陆后可见)为本项目微信报名的唯一渠道,除此以外,我公司不在其他微信号上发布登记报名、支付购买文件的信息,其他微信号的报名、支付均属无效。
9.5关于异议和投诉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9.5.1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9.5.2对开标的异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44条规定,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登陆后可见,并制登陆后可见
9.5.3对评标结果的异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4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5.4提出异议的事项应具体,应提供真登陆后可见,可查证,如未提供真实可登陆后可见,属扰乱评审秩序,可不予受理;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6:登陆后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