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性质): 2017、2018年度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服务站),2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政府采购。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控制价:130万元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格标准及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最近一期(季度或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针对小企业,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地点、方式: 即刻起至2017年05月0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00-11:30:00]或下午[2:30:00-5:00: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