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4-14,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青浦区青浦区华新镇居民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青浦区,所属行业分类:监理,采购业主: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SHXM-00-20170412-7318,开标地点: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对青浦区华新镇居民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其以上资质。 3.2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24.3万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3.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投标书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青浦区华新镇居民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412-731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7-17-z9375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对陈泾江和三观塘河周边的居民小区和农民集建区的雨污分流改造,敷设污水管管径为DN75-DN300,合计敷设长度约12063千米。中标供应商负责本标段施工、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5、交付地址:青浦华新镇
6、交付日期:监理服务期120日历天,另加30天资料整理期。
7、采购预算金额:24300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2430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已落实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4-12 14: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4-19 14:30:00截止,登录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 4)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其以上资质(所有扫描件须加盖红色公章上传)本项目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12日至2017年4月19日(逾期报名,不予受理),投标单位须在要求的报名时间内在上海政府采购招投标系统平台上上传上述资料,投标单位须于2017年4月19日8:30—14:30,携带上述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进行现场验证。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投标单位可于2017年4月12日至2017年5月2日期间在上海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5-03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5-03 10:00。
联系人:钱工
手 机:1368361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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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Q: 1810533483 (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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