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咸安区电业有限责任公司35KV南玻送电线路工程铝合金电缆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咸宁市咸安区电业有限责任公司35KV南玻送电线路工程铝合金电缆采购,采购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咸宁市咸安区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2.招标范围、招标货物及其数量:
货物名称;铝合金电缆(含中间接头制作)
货物型号;YJHLV22-26/35KV-3*400
货物数量;9110米
3.交货期要求:具体日期在中标后签订合同(订单)时明确.
招标控制价;3279600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接受代理或者外协代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4.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铝合金电缆产品提供相关认证证书(3C认证、中国电力认证、中国电能认证、UL认证)
(2)铜铝连接附件需要1000次冷热循环实验
(3)电缆型号;YJLHV22等相应检测报告(铝合金电缆需至少省级以上部门的地方标准)。
(4)提供三年以上的国内大型项目合同(提供国家电网公司单笔100万合同的业绩)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件。
(6)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9)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本次招标代理商投标的必须要授权原件。
5. 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分价格、技术、商务三个部分分别进行量化评审,每个部分满分均为50分、40分、10分,并按以下权重合计计算最终量化评审得分。
7.报名及购买文件时间:2017年4月 14日起至2017年4月20日止(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00时~11:30时,下午2:30时~5:00时。
联系人:马工
手机:18701298819.13691077250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