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焚烧炉出渣机采购招标公告
1、 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下述招标项目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 |
数量 |
深圳市宝安区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焚烧炉出渣机采购 |
具体详见第八章技术规范书 |
2、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老虎坑环境园内。
建设规模:建设5条850t/d垃圾焚烧生产线,每条垃圾焚烧生产线配置一套烟气净化系统,配置3台50MW汽轮发电机组。每台炉配置三台出渣机,共15台出渣机。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 投标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或按照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汇率折算的等值外币)(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评审信息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的投标人市场主体信息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2 投标人须为所投出渣机设备的制造厂商;(证明文件:《制造商声明》,格式自拟)
5.3 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须满足以下①-③的所有要求:
① 项目类型:国内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机械炉排炉);
② 业绩内容:配套出渣机供货;
③ 合同签订时间: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之间;
(证明文件: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文件中须清晰体现项目类型、业绩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等内容。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焚烧炉出渣机采购以及相关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的有关规定。
8、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按招标文件“第五章 格式1-8 廉政承诺函”的内容及格式进行承诺,否则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9、 招标文件的获取
9.1 获取时间:2017年4月18日至2017年5月2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9.2获取方式:现金购买或电汇购买。
9.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人民币捌佰整),售后不退。
9.4招标代理人同时提供WORD版与PDF版招标文件,如WORD版与PDF版有差异,以PDF版招标文件为准。
9.5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上述5.1-5.3项要求的证明文件扫描件至招标代理人邮箱。
9.7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阶段仅对9.6条要求的证明文件进行初审,不保证投标阶段能够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资格后审”。
10、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10.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须于2017年5月9日上午09:00-10:00(北京时间)期间。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