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华能营口电厂2017年#1-#3空气预热器改造施工
2.2实施地点:华能营口电厂
2.3招标范围:空气预热器改造施工
2.4资金来源:自筹
2.5质量标准:合格
2.6工 期:本次#1-#3空预器检修要求投标人24小时连续作业,并在40天内全部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登记的合法经营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本次项目的经营范围。
3.2投标人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近3年具有类似业绩(附业绩合同)。
3.5未有华能体系内不良行为记录。
3.6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9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
4.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4月20日9:00起至2017年4月26日16:00止, 登陆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从2017年4月20日9:00起至2017年4月27日16:00止可线下购买招标文件
4.6.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6.5招标文件费:1000元/标段。
5、资格审查
5.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6.1.1、投标人需现场、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6.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6.1.3、递交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