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7年4月21日至2017年5月1日8:00至17:00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3. 合格的投标人条件:
3.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一定经济实力,持有有效的税务和工商登记证,能够依法经营、资信状况良好、服务能力强的、有相应铸造和加工能力且注册资金在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法人单位或企业。
3.2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3 业绩要求:制造商须具有2年以上制造该设备备件的经验,所投设备备件为非试制品,提供投标设备备件近2年内在该行业成功使用案例(提供业绩证明,如中标通知书或购货合同及采购方联系人、联系方式);
3.4 有良好的财务经营状况。
4. 投标人可在上述时间从招标人处以现金人民币800元购买一套完整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且不再另行开具收据或发票.如需邮寄,须另付邮资50元,招标人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5. 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5月4日上午9:00开标之前递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为保函或银行汇票、转账支票。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
7. 定于2017年5月4日上午9:00,开标。届时投标人须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