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装备部中科炼化一体化化工项目100mw抽汽凝汽式汽轮机招标公告
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装备部委托,对中科合资广东炼化一体化项目100mw抽汽凝汽式汽轮机组公开招标采购所需100mw抽汽凝汽式汽轮机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70511-2507-314-B1
2.项目内容:中科合资广东炼化一体化项目100mw抽汽凝汽式汽轮机组公开招标采购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抽汽凝汽式汽轮机组\N=100MW 12.2MPa 4.02/1.27MPa 3.00 台 包1-100mw抽汽凝汽式汽轮机
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7月30日、送至用户仓储库房或指定施工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承诺负责与发电机联轴器的组对和整体动平衡实验,同时承诺将汽轮机相关参数无偿提供给发电机生产厂。 2.提供加盖公章的具有完善的中国国内售后服务队伍(含技术服务)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近五年具有100MW及以上的汽轮机、且为同工艺2套及以上连续运行3年以上的使用业绩,需提供相关合同,如通过第三方签订合同的需提供三方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包括首页、签字页、清单页及能够清晰表示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材质等关键信息,且能够清晰体现出装置(设备)处理能力的信息描述,无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材料,或以上材料中关键信息不清晰或信息不完整的均为无效业绩。 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际认可论坛质量管理体系多边承认协议成员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ISO14000和ISO18000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5.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0万元,近三年财务连续盈利(依据第三方审计报告)。 6.投标人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资格文件真实、有效;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和商务条款。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4月20日8:00时至2017年5月1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马工
手机:18701298819.13691077250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