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中安煤制170万吨/年甲醇及转化烯烃项目储罐招标公告
受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中安煤制170万吨/年甲醇及转化烯烃项目 0214024所需储罐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170516-2107-549-B1
2.项目内容:中安煤制170万吨/年甲醇及转化烯烃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1 大型贮罐-A(打包物资) 1.0 批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09月30日,中安联合煤制甲醇及转化烯烃项目空分装置项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6.1 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10000万元(以有效营业执照为依据)
6.2 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A3级资质(含球壳板制造和球形储罐现场组焊)且在有效期内
6.3 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6.4 提供2011年~2016年产品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承诺书
6.5 2011年~2016,单台球罐400M3及以上且球壳板的厚度t≥50mm运行业绩不少于5台(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6.6 不接受流通商或联合体投标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04月24日22时至2017年05月04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马工
手机:18701298819.13691077250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