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延安电厂一期(2×660MW)机组工程项目厂外运煤道路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7-04-03093
华能延安电厂一期(2×660MW)机组工程项目厂外运煤道路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华能延安电厂一期(2×660MW)机组工程项目厂外运煤道路工程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有兴趣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华能延安电厂一期(2×660MW)机组工程项目厂外运煤道路工程。
2.工程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富县吉子现镇。
1.2招标范围
华能延安电厂(2×660MW机组)工程厂外运煤道路,从厂区北侧围墙东段往西再往北接至羊南公路,道路总长度约1000M。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1 申请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1.2申请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1.3申请人自201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2项类似工程的业绩,或二级道路以上施工业绩,需附合同业绩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1.4申请人应具有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2.1.5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2.1.6申请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7.申请人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合同纠纷、诉讼、行贿受贿记录;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8.中标人如为外省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自行办理进陕施工备案手续。
2.1.9.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单位需提供设计单位资质。
2.1.10.申请人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4月25日09:00起至2017年5月2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法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4.6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方式
4.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6.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6.3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6.5资格预审文件费:539元/标包。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资格预审文件。
5.2、递交方式:见资格预审文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联系人:钱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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