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220千伏海门(弼臣)输变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汕头220千伏海门(弼臣)输变电工程监理已由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20千伏海门(弼臣)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通知》(汕市发改[2017]109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汕头市
2.2建设规模:1、变电工程包括:(1)220kV海门(弼臣)变电站工程:本期规模新建180MVA主变压器2台,220kV出线4回,110kV出线4回,10kV出线20回,10kV电容器组2×4×8Mvar;(2)110kV海门站扩建110kV间隔工程;(3)110kV城东站扩建110kV间隔工程;(4)220kV河浦变电站保护新增工程。2、输电工程包括:(1)500kV海门至胪岗线路改造工程:更换单回导线1×1.8km;(2)220kV海门站至220kV河浦站220kV双回架空线路工程:同塔双回线路2×1.3km、同塔四回混压线路2×4.8km(同塔架设预留220kV海门站至110kV岗背站、110kV河浦站各1回110kV线路2×4.8km);(3)220kV海门站至110kV城东站110kV双回架空线路工程2×2.2km、四回混压架空线路4×4.9km(同塔架设丰盛电厂至220kV潮阳站220kV双回线路2×4.9km,)、110kV双回电缆线路2×0.3km;(4)220kV海门站至110kV海门站110kV双回电缆线路工程2×1.9km。3、光纤通信工程包括配套通信设备工程及配套OPGW光缆工程。具体建设规模详见可研批复及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7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6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6月30日(变电站四通一平时间:2017年10月15日至2018年1月30日)(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4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含通信)、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电子化移交的全过程监理。按照建设单位要求使用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财务要求:无要求。
3.4业绩要求:无要求。
信誉要求:无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已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
3.7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7日至2017年5月4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