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电厂
三号机组脱硝CEMS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7-04-06042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电厂三号机组脱硝CEMS改造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电厂的委托,拟对其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提出申请。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概况:
华能南通电厂#3炉装设两台SCR脱硝反应器,每台反应器进口设置有1套CO/NO/O2三通道烟气分析系统,在每台反应器出口设置有1套NO/O2分析系统,其中检测仪表型号是ABB EL3020,其它包括独立烟气采样系统、采样探头反吹装置、预处理系统及机柜等由国内某生产厂家集成设计供货。脱硝系统投运后,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测量数据晃动大、采样及预处理系统故障较多,虽进行过部分组件的更换和系统局部整改,但效果并不显著,所以将在2017年9月的#3机组检修中对#3脱硝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的采样及预处理系统(含机柜)进行换型改造,原检测仪表利旧(型号是ABB EL3020)。
1.2招标范围:
对华能南通电厂#3脱硝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的采样及预处理系统(含机柜)进行设计、制造、供货、安装指导、调试、系统使用指导等所涉及的一切工作,原检测仪表利旧(型号是ABB EL3020);投标人将提供四套除烟气分析仪以外的完整的硬/软件烟气脱硝分析监测系统,包括全套控制和电气设备。
招标人提供安装劳动力、UPS电源、气源、桥架、硬接线,其余涉及到得所有设计、制造、供货、安装指导、调试、部分工器具等均由投标人提供。
本项目包工包料(其中现场安装提供技术指导,招标人负责安装),包定中标总价。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6)投标人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7)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在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
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要求的经审计的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银行或资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相应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
2.1.3同一标段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2.1.4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2.2.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2.2投标人须具备电厂脱销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供货或改造的业绩。(应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2.2.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有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管理经验,同时应至少负责过2个类似项目工程(应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需有由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16年1月1日以来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2016年1月1日以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2.2.4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具备合格的劳护用品与安全用品。
3.5.5招标文件费:1064元。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 投标人需现场、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4.1.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1.3 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
联系人:钱工
手 机:1368361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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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Q: 1810533483 (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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