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华能(福建)海港有限公司食堂厨具采购。
招标单位:华能(福建)海港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碧里乡新澳村。
2.招标范围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主要规格参数、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
名称 |
技术要求 |
数量 |
交货时间 |
|
食堂厨具 |
双温四门冷柜 |
2 |
30天(日历日) |
|
保鲜工作台 |
2 |
||
|
电磁双大煮炉 |
1 |
||
|
其余详见技术文件 |
|||
2.1招标范围:食堂厨具的主要设备、附属设备的设计、供货、调试安装及售后服务。
2.2投标人特别注意事项:
合同形式:设备采购合同。
交货期:30天(日历日)
2.3合同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3个同类业绩,且单个业绩合同额不小于50万元的同类型项目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或交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时间以业绩合同或交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材料所明确的内容为准)。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合格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5.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4月27日9:00起至2017年5月4日17:0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制作成一个WORD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5.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4月27日9:00起至2017年5月5日17:00止,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超出发售时间不予发售)
5.5.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5.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5.5招标文件费:1051元。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6.1.1、投标人需现场、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6.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1.3、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