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受大唐观音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观音岩水电站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技术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简介:
观音岩电站位于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左岸)与四川省攀枝花市(右岸)交界的金沙江中游河段上,为金沙江中游河段规划八个梯级电站中的最末一个梯级。上游与鲁地拉水电站相衔接,电站距云南省会昆明市直线距离约220km,距四川省攀枝花市直线距离约27km,距云南省丽江市直线距离约140km。电站以发电为主,兼有下游攀枝花市城市防洪任务。电站装机5×600M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120.68×108kW•h。机组在电网中担任基荷、调峰、调频、事故备用任务。电站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方式设计。电站采用坝后式厂房,主厂房上下游侧分别设有上、下游副厂房。
枢纽建筑物由左岸及河中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右岸心墙堆石坝、右岸岸边溢洪道、右岸溢流坝、右岸双泄中孔、左岸冲沙底孔、河中引水系统及坝后主副厂房等组成。碾压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159m、心墙堆石坝最大坝高71m、坝顶长度为1158m。目前电站建设已基本完成,2014年12月底首台机组投产发电,2015年三台机组发电, 2016年5月份最后一台机组已投产发电。
二、招标范围:
2.1观音岩水电站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技术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到取得主持验收主管部门下发的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鉴定书、以及完成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止。
2.2观音岩水电站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技术服务内容
2.2.1 投标人应按照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关于印发“水电建设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制规定”的通知》(水电规安办[2007]0005号)、《水电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制规程》(NB/T 35014-2013)、《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验收规程》(NB/T 35025-2014)、《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观音岩水电站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报告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编制说明;
(2)建设项目概况;
(3)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分析;
(4)评价单元划分和评价方法选择;
(5)符合性评价和危险危害程度的评价;
(6)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7)安全验收评价结论;
(8)附件和附图。
2.2.2投标人负责完成与观音岩水电站工程安全验收评价、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验收有关的分析计算、检测、评价并出具相应的报告(如:作业环境检测、溃坝洪水计算等并出具相应合格的成果)。
2.2.3投标人负责完成《观音岩水电站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竣工验收自检报告》的编制工作,并对招标人、设计、监理和施工方自检报告组织进行初审。
2.2.4投标人负责收集观音岩水电站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验收所需的资料。
2.2.5投标人组织观音岩水电站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验收的现场检查与会审、审查验收会议及其它协调工作(报告评审特邀专家咨询费、差旅费、会议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并派人全程参加。
2.2.6投标人负责与验收部门的沟通,协调验收鉴定意见书的下发,完成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一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规成立的,并在境内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
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证明其法人地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
3.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获得用户的好评;截至投标之日,没有骗取中标,没有严重违约行为。无不实投诉、举报行为。
3.3财务状况
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实施。投标人应提交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投标人签字盖章确认的上一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及法定审计机构的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和审计报告。
3.4投标人资格及条件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评价甲级资质,且满足《关于可再生能源发电建设项目安全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格认定的通知》(水电规安办〔2016〕115号)要求。
②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③投标人最近三年以来有大型电力工程安全验收评价业绩。
④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实施投标项目所需求的足够的取得相应资格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安全评价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从事安评工作60个月及以上,完成过(或正在承担)大型电力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制工作(项目负责人工作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4月27日至2017年5月8日17:00(节假日除外)。
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
(其中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需要5日左右,含材料准备、邮寄办理及CA证书电子钥匙寄回时间。请妥善考虑安排办理时间,逾期系统将不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费不退,后果自负。)手机:15600116008
4.2注册和购买标书流程如下:(仅供参考)
4.2.1注册流程如下:
用“IE浏览器”登陆→点击“供应商注册”→浏览学习供应商注册指南→填写和上传企业“注册信息”、“基本信息”、“组织机构信息”、“营业执照信息”、“税务信息”、“开户银行信息”等信息资料→提交资料→等待审核→注册成功。
4.2.2购买标书流程如下:
用“IE浏览器”登陆→点击“登录”(注:与“供应商注册”不同登录按钮)→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在屏幕右侧点击“招标文件购买/下载”→在“项目名称”里面查询相应公告名称→点击“新增”按钮→填写供应商联系人资料→点击“新增”建立供应商联系人→点击“下一步”进入公告目录下标段选择→点击“购买”即可购买成功。
4.2.3下载标书
找到相应申购标书的标段→查看标书费价格→汇款→上传电汇底单→等待标书款确认→下载标书。(第一次注册申购标书的厂家需要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由于办理电子钥匙的时间较长,只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4.2.2购买标书流程操作的厂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前均可下载标书)
4.3购标结果以集采平台为准。
4.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附言: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进行交纳,不接受以个人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且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5月18日上午10时(暂定,具体见开标前发送的开标通知)。
5.2送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5.3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在集采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手机:18701298819.13691077250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