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 2017年04月27日
1.1本次国内公开招标公告同时发布。
1.2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负荷脱硝旁路烟道改造设计第一批【三次挂网】已获批准,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3 项目基本情况
1.3.1 招标范围
1.3.1.1投标方负责收资相关设计资料及勘察现场,包括原锅炉钢架设计资料和原设计载荷。
1.3.1.2投标方提供如下设计资料:脱硝旁路烟道设计,范围包括抽烟口受热面及防磨改造、旁路烟道系统(包括膨胀节、挡板门)、烟道支吊、省煤器出口主路挡板门、锅炉钢构架及加固、保温、楼梯平台、现场设备移位、热控电气等一切脱硝旁路烟道改造涉及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锅炉钢架加强校核报告、结构计算(应经原设计单位认可,并盖有原设计单位设计部门的公章);相关热力计算、数值模拟等报告书。
1.3.1.3投标方应提供甲方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现场安装期间的技术问题的服务。
1.3.2 服务期限
2017年06月--2018年07月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1.4.2 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
1.4.3 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5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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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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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全负荷脱硝旁路烟道改造设计第一批 |
1、投标人须具有近3年内2个及以上3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锅炉脱硝烟气旁路的设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工期、合同签字页、签定时间,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关于业绩起点时间的认定是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备注: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必须含有项目重要信息: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买方名称、卖方名称、服务范围、签字盖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判断业绩的起点时间。业绩有年限要求时,近三年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推三年(即不按整年计算)。
若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资格条件等内容与商务部分要求不一致,以商务部分为准。
1.6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6.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6.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6.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6.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6.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6.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7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4月27日 09:00起- 2017年05月04日 16:00内出售招标文件。
1.8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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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 (元) |
服务期限 |
招标编号 |
投标保证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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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全负荷脱硝旁路烟道改造设计第一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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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元 |
2017年06月--2018年07月 |
GDCX03-SJZB17-0025/01 |
17071元 |
1.9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开标的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年05月23日16: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手机:18701298819.13691077250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