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华能长兴电厂2017年5月至12月磨煤机大修。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长兴电厂,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1. 招标范围:
1.1 1号、2号锅炉共12台磨煤机大修
2. 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1.2诚信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3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4在国家、行业中无不良记录。
2.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1.6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2投标人资格条件
2.2.1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设施承装(修、试)许可证资质的独立法人;
2.2.2投标人近3年须具有2项6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厂同类项目检修业绩。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2.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4月27日09:00时起至2017年5月5日17:00时止,
联系人:马工
手机:18701298819.13691077250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