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情况:
长春热电发展有限公司5号锅炉为哈尔滨锅炉厂制造,运行期间热段再热器壁温超标,为消除5号炉热段再热器管排因超温引起的机械性能降低、球化、内壁氧化皮超标等问题,根据公司技改项目安排,拟于2017年进行5号炉热段再热器前弯换型改造。
本次招标范围:工程所需全部主材及消耗性材料购买,新管入厂涡流检验,管排加工及制作、材料运输、旧管排、密封板、耐火料、保温拆除,新管排安装、焊口检验、热处理、水压试验、保温、耐火料浇筑、顶棚二次密封板安装、吊杆吊梁恢复、工程为EPC总承包,凡是与本工程有关的工作及所需材料均由投标方负责。投标方提供审批后的施工工艺和验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投标方对招标方提供的管排数量、材质、工作参数、现场工作量等进行现场踏查、核实,并在本项目施工时,将热段再热器后弯甲-乙第60排外圈第一根全部更换、并在施工时按照招标方提供位置,在热段再热器出口新增壁温测点45个,并引入DCS系统,数据智能采集前端、机柜、热电偶(含集热块)、补偿导线、工控机等材料的供货、安装、组态、调试等费用含在本标段内。
投标方负责材料选择、采购、入厂100%涡流检验、光谱检验、管排制作、焊口X光射线检验、水压试验、运输。旧管排、耐火料、保温、密封板拆除,新管排、二次密封板、包墙管、密封板、耐火料、保温恢复,全部安装结束后,配合进行机组水压试验。涡流检验、水压试验,焊口X光射线检验、管排制造技术资料、参照标准应在管排到货后,同步移交给招标方。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2.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2.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安装、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3 具有锅炉(或压力容器)B级及以上制造许可证。投标人应是国家有关部门和机构认定的具有设计、制造招标设备能力的设备制造厂商;
2.4近五年具有2台套(含)以上200MW等级或以上的制造、销售的相关业绩,1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2.5具有良好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近6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