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淄博白杨河发电有限公司六、七号机组氨系统升级改造改造项目变更公告
华能淄博白杨河发电有限公司六、七号机组氨系统升级改造改造项目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7-04-06041/0
华能淄博白杨河发电有限公司六、七号机组氨系统升级改造改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华能淄博白杨河发电有限公司六、七号机组氨系统升级改造改造项目。
1.2招标范围:对6号7号机组氨系统管路阀门更换为不锈钢材质,液氨站至炉前增加一条备用管路,蒸发器增容更换为双盘管式,氨系统加装液氨卸车过滤器及吹扫系统等。
二、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的实施;
(2)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申请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投标申请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6)投标申请人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7)投标申请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申请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在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以上要求的经审计的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银行或资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相应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
2.1.3 同一标包的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2.1.4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申请人的注册资本金须在1500万元及以上。
2.2.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成员)须具有以下资质要求:压力管道类: GC类需获得“GC2”
资质。压力容器类:需获得“1级安装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
于有效期内。
2.2.3投标申请人须是近3年(2014年至今)设计改造过与本次招标设备同等级的设备且具有2个火力发电厂项目及2年以上良好运行经验,并在安装调试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改进措
施的设计单位。
投标申请人近3年须具有国内6台300MW及以上同类型SCR脱硝氨系统改造安装业绩。并在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正本(包括技术协议和合同原件,用户证明文件、性能试验报告等)及买方联系人电话等。
2.2.4投标方必须在投标前到现场勘查,以熟知现场的实际情况。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4月24日08:30时起至2017年5月2日17:00时止,
3.6.5招标文件费:563元/标段。
4.投标文件的提交
4.1.1、投标人需现场、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4.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手机:18701298819.13691077250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